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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见了,代购!再见了,微商!国家正式出手!
◆编辑:谢璨 石晶 朱琦
◆来源:中国人大网、人民日报、海峡都市报、三峡晚报、湖北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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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不管是什么代购,都需要营业执照,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;
以后将如何管理代购和微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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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电商法》明确规定,没有中文标签、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、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。
以后,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,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!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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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去的代购和微商都是在朋友圈或是通过熟人介绍,进行私下的交易,不需要营业执照,更不用纳税。
但以后,这一情况将改变,《电子商务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,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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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电商法》实施以后,代购、微信朋友圈卖假货、劣质商品,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。
随着监管越来越严格,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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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,比如奶粉是假的、红酒是假冒的、化妆品是假的等等,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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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、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,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
简单来说就是禁止“刷好评”、“删差评”,否则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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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电商法》规定,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,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、程序,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。
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,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,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。
领导说了
点
才给发11月的奖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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